2014年年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新成果。我国目前正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海南岛、长春、广州、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昆明、重庆飞行管制分区进行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在全国推开,标志着我国低空空域资源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中国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督查处处长朱时才说,伴随着即将出台的低空空域划设规定、低空空域管理使 用规定、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通用航空用户最为关切的地空空域使用审批程序将更为便捷。中国从2013年开始在全国推广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将有力地推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
中国低空政策正在“破冰”
据国家空管委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拉开充分开发低空资源、促进通航发展的序幕 以来,空管系统综合各类航空用户需求,充分考虑地域因素和通航飞行特点,划设122个管制空域、63个监视区域、69个报告区域和12条低空目视航线进行 低空空域分类管理,不断深化改革试点,并明确了通信要求、飞行类型和责任义务,初步探索形成一整套新的低空空域管理模式和制度机制。在改革政策引领带动 下,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快速发展,飞行量年增长率均在两位数以上,截至去年底,通航企业达到189家,各型通航飞机1654架,建设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 10个、地方航空产业园26个,通航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历程一览
2008年 国家空管委在长春、广州和海口飞行管制分区开展改革试点。
2010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实施《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通过试点、推广、深化三个改革步骤,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空域管理规律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2011年 在长春召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座谈会。
2012年 改革试点扩大至整个东北地区、中南地区,以及唐山、西安、青岛、杭州、宁波和昆明等地,试点地区占全国陆地空域面积的31.6%。
2013年 总参谋部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
2014年11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力争2015年1000米以下空域在全国放开。